2007年9月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未批设广告 罚款一万五
孙炼栋 吴漪群

  最近,杭州一家公司为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“埋了大单”。
    该公司很早就想在市区黄龙体育中心附近设置两块大型户外广告,但报批未被许可。该公司却擅自在杭大路上竖起了高10米、宽2.7米的两面广告和高10米、宽2.2米的三面广告各一块,合计面积达174平方米。日前,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在查清事实后,对该公司处以15000元的高额罚款。